[摘要] 公积金可异地购房政策尚未落地富阳,但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富阳人可贷款回老家购房。
近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9月1日起,本省行政区域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购房地中心)申请办理异地贷款。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
记者从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富阳分中心了解到,目前,富阳尚未收到该办法的正式文件。根据富阳此前的规定(去年11月3日发布的《关于调整我市部分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在杭州地区以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富阳户籍职工,在富阳区购买首套和改善性普通自住住房的,可持缴存所在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贷款证明和缴存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借款人家庭(含未成年子女)房产查档证明,向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视同本地缴存职工,执行富阳区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
也就是说,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富阳人回老家购房,只要符合要求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至于富阳人能否在富阳以外的其他地区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富阳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这还得看购房地中心的具体政策。
借款职工申请异地贷款条件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工作,并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有合法的购买合同(协议)及其他证明资料,并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
■提供购房地中心认可的担保或抵押;
■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异地贷款办理流程
■开具证明。借款职工到缴存地中心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以下简称《缴存证明》)。
■贷款申请。借款职工到购房地中心提出异地贷款办理申请,并持有购房地中心需要提供的贷款资料。
■审核审批。购房地中心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受理、审核和审批工作,决定是否准予贷款并通知借款职工。
■贷款签约。异地贷款审批通过后,借款职工到购房地中心或承办银行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附属合同、单据等书面文件。
■贷款担保或抵押。购房地中心负责办理并保管抵押(预)登记。
■贷款发放。房屋抵押(预)登记后,购房地中心或承办银行收妥房屋抵押(预告)登记权属证明后发放贷款,并将《缴存证明》回执反馈至缴存地中心。缴存地中心应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异地贷款备案。缴存地中心开具的《缴存证明》、购房地中心发放的贷款等情况均通过全省住房公积金OA平台备案并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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